广东正式印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月1日起施行
来源:广东消防    发布时间: 2026-03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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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广东省政府第十四届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该规章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。

省政府常务会议指出,该《规定》是全省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新制定的一部专门立法。接下来,各地、各部门要抓好《规定》的贯彻执行。一是要抓好《规定》的宣贯工作。在《规定》实施后,进一步抓实抓细消防安全措施,抓紧梳理可操作、能落地的具体举措,强化各有关规定内容的贯彻落实,全面推动提升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应对能力。二是要大力提升高层建筑自身本质安全。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治理。发动各级力量,对全省14.4万栋高层建筑开展全面普查,针对重点进行详查,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治理。要常态化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与自防自救能力,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。三是要切实强化高层建筑灭火和应急救援保障。加强高层建筑消防救援体系建设,重点提升城市消防救援能力。要加快配备101米举高消防车、消防无人机,学习借鉴军队无人机配备标准,确保性能满足灭火救援实战需求,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障水平。《规定》修订工作自2023年9月启动,2024年、2025年均纳入省政府制定规章计划正式项目。其间,总队先后配合省司法厅分赴外省市和省内多个地市实地调研;多次征求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、40个省直及中直单位、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队伍、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。

《规定》共作出创新性立法规定40余项,其颁布实施,将更加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,进一步完善全省消防法律法规体系,对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、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、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,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,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推进全省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